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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压降投资调整方案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
 时间:2024-03-05 15:34:00 来源:办公室 作者:张强强 
 

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关于
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压降投资
调整方案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
 
  为了更好推进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项目建设,根据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PPP存量项目分类处理方案的通知》,市陆港委组织陆港公司、设计单位、社会资本方对陆港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,并委托项目咨询机构对《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》进行了修改完善。现将具体调整方案进行公示,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。
 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  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属于市政基础工程领域项目,实施机构为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。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包括:甸白路道路工程、港中路道路工程、渭河北路道路工程、芦西路道路工程、茂时路道路工程、污水处理厂工程、配水厂站工程及B区热源厂工程等八个子项目,原方案总投资为23.6亿元,压降后项目总投资为21.8亿元。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.86亿元,占总投资的40.6%。
  该项目由天水市市本级财政承担股权投资支出、项目建设风险承担支出与配套投入支出责任,原方案运营风险承担支出与运营补贴支出由天水市市本级、麦积区、秦州区、秦安县、甘谷县、武山县、清水县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财政按照1:2:2:1:1:1:1:1的比例承担。根据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PPP存量项目分类处理方案的通知》及相关核查整改要求,非收益地区不得承担财承比例,财政承受地区调整为天水市本级、秦州区、麦积区、甘谷县、秦安县,承担比例均为20%(详见《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财承报告》)。
  二、主要调整方案
  1.根据国际陆港项目进展情况,热源厂建成后,近期用户规模达不到预期目标,不能产生有效收益,增加政府缺口补助,形成政府隐性债务,取消热源厂建设。
  2.将甸白路压缩建设长度与福地雅居白一路相连,终点与规划的民志路相连。取消征迁密集区段,将原设计长度3.3km调整为建设长度1.9km。
  3.将芦西路调整缩短:起点与港中路相接,终点止于甸白路,长度由1362m调整为533m。
  4.为满足三阳川片区综合管线南北联通,带动陆港北片区产业发展,大规模压降投资后将实施的渭河北路适当延长,跨渭河与麦甘公路相接,整体联通渭河南北两侧,使污水厂、配水厂能服务于三阳川片区,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,便利陆港产业布局,完善陆港基础设施配套。近几年将不再实施新的基础设施项目,既能满足实际发展需求又可暂缓实施见善路等陆港基础设施建设,有效降低政府支出。
  5.将原道路运营方案建设期2年,运维期28年调整为建设期2年,运维期7年,污水厂、配水厂维持原运维方案不变。
  三、主要指标变化
  1.总投资对比。原实施方案23.59亿元,现方案21.8亿元,压降投资额减少1.79亿元,压降投资7.59%。
  2.建设期资本金出资变化。建设期原实施方案资本金4.72亿元,现方案4.36亿元,资本金减少3579.31万元。其中政府方在建设期减少资本金出资1073.79万元。
  3.运营期运营成本对比。运营期原实施方案总运营成本39.17亿元,现方案11.66亿元,总运营成本减少27.51亿元。
  4.使用者付费对比。运营期原方案总使用者付费34.364亿元,现方案15.22亿元,总使用者付费减少19.15亿元。
  5.政府补贴对比。原实施方案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方案总计56.39亿元,现方案补助金额总计43.54亿元,政府补助金额减少12.85亿元。
  6.利息对比。原方案应付利息21.3亿元,现方案11.71亿元,应付利息减少9.59亿元。具体利息计算变化如下:
  (1)原方案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6月21日公布的“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”上浮123个基点(BP)(即5.88%)予以计算。
  (2)现方案建设期利息按照已到位贷款金额及未到位到款金额分开计算,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2亿借款合同,实际到位1.1亿元,根据合同约定,利率按4.30%计算;交通银行天水分行4亿借款合同,实际到位2亿元,根据合同约定,利率按4.65%计算;剩余贷款利率,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4年1月22日公布的“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”上浮20%(即5.04%)予以计算,最终利息以不超过“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”上浮20%限额内,银行发生借款利息为准。
  综上所述,本调整方案建设期可减少政府出资资本金1073.79万元,运营期平均每年可降低政府缺口补贴4431.49万元(按原方案29年运营期计算),运营期内共降低政府缺口补助12.85亿元。
  现将修改完善后的《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》和《甘肃(天水)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,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批复后,市陆港委将积极衔接有关部门完善相关项目手续,督促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衔接,依法履行合同约定,落实项目后续融资工作,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,严防工程停摆烂尾,力争5月底前复工复产,确保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,为陆港建设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。
 
  接收公众意见建议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信息公开之日起30日内。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938-8520257,或者发送至邮箱:tsgjlgwbgs@163.com
  联系人:王  杰  联系电话:13993829929

(编 辑:吕润文  责任编辑:张强强)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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